但首先,让我们看一看该案,该案是由加州科罗纳(Corona)的Rod Gayutin在Facebook的LEAF Owners公共团体中提出的。
CaseEV已充电100%。如果电动车所有者正在使用2级充电站,该怎么办。汽车在药店停放了48个小时以上。商店不拥有该站。商店的告示牌上说仅对顾客最多30分钟,否则将由店主费用拖走。您有电动车礼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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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不是说我要为不良的停车习惯辩护,但我认为公共充电站/停车场的行为机制并没有很好地通过。通常,当有人到达目的地时,他们将被停放数小时,直到他们返回并且他们没有选择在2个小时内返回自己的汽车的时间。
我不明白为什么充电站没有设计成可服务于多个机架。例如,假设您有8个停车位彼此相邻。那么您有一台带有8条充电电缆的充电点机器。到达时,您将车停在8个摊位中的任何一个上,并将其中一根电缆插入您的汽车。如果您在充电时有另一辆车到达,他们仍然可以停放并插上电源,但是他们的车要等到您完成充电后才能开始充电-那时充电将自动按顺序切换到下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