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最近结合印发通告,准则室第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建造治理过程,准确满足相干前提的私人可申报安装自用充电桩等设备设施,物业效劳公司应踊跃匹配。
按照通告请求,住宅小区实施抄表到户的,自用充电桩用电报装由使用者或其委托的经办人(含充电桩经营公司)向所在区域供电公司提议申请;公用充电桩用电报装由物业效劳公司或其委托的充电桩经营公司提议申请。
住宅小区未实施抄表到户的,使用者向物业效劳公司提议安设自用充电桩请求,由物业效劳公司或其委托的充电桩运营公司,向所在区域供电公司提议用电报装申请;安装公用充电桩,由物业效劳公司或其委托的充电桩运营公司提议申请。
通告还提议,各市县物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物业效劳公司踊跃匹配充电设备建造任务,物业效劳公司应指定专人匹配做好勘查、选址、安装和验收等相干事业。对不按请求匹配使用者安装充电设备、没有端阻挠或向使用者和安装单位收取格外费率的物业效劳公司,由市县物业主管部门责令更正;对拒不矫正的物业效劳公司,采纳信用治理等举措,记不良行为纪录并发展传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