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3月,贵州省机动车保有量920万辆,其中汽车596万辆、摩托车322万辆、其他机动车2万辆。2018年以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累计为群众办理二手汽车转移、转入登记业务134万笔(2018年40万笔、2019年46万笔、2020年48万笔),二手汽车交易量呈逐年增长趋势。
2020年8月,贵州交警在全国率先推出“贵州省籍居民办理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注册登记不再审核暂住登记凭证”的改革举措,即从2020年8月18日起,贵州省籍居民在办理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注册登记(新车入户)时,公安车管部门不再审核“暂住登记凭证”,群众凭居民身份证实行全省通办。极大地方便了我省群众在省内异地办理新车入户手续,优化了营商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2020年11月20日,公安部在全国12个省(区)试点推行贵州交警的做法。
2021年3月,省委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多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继续把改革推向深入,多做创新性探索,多出制度性成果。要求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聚焦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提出和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
为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需求,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推进创造性、引领性改革,贵州交警拟推行“贵州省籍居民办理二手汽车(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入户凭身份证一证通办”便民改革举措,即贵州省籍居民今后办理二手汽车(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转移登记业务时,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审核“暂住登记凭证”,群众凭居民身份证实行全省通办。5月1日起为试点阶段,在贵阳、遵义、安顺三地进行试点;6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